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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法分子利用“高科技”软件非法对他人隐私进行偷窥,严重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,给广大网络用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,对于开发、销售、使用此类非法软件的行为,应当依法予以惩处。8月25日,记者从泰州市人民法院获悉,日前,靖江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,12名被告人分获刑罚。

2020年4月22日,李某在家休息时,突然手机里传出一个声音:“你别擤鼻涕了”,当时李某确实在擤鼻涕。对方称自己是“未来人”,想要李某的联系方式,李某怀疑对方通过摄像头对其监控并读取其手机屏幕上的信息,李某连忙向公安机关报警。至今,李某在使用手机时仍心有余悸。案发后,犯罪嫌疑人高某被警方抓获,根据高某提供的线索,犯罪嫌疑人樊某、于某、吴某、赵某等也陆续落网。

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,靖江法院依法审理查明,2017年上半年至2022年1月间,被告人高某开发、出售一款App,该软件可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,远程连接和控制他人电脑、手机等设备,实施监控视频、监控屏幕、文件传输等行为。被告人高某通过网络向至少755人次提供使用该App,违法所得至少人民币21400元。被告人樊某、于某、吴某、赵某等使用高某提供的App,远程连接与控制他人电脑、手机等设备,从而窥探他人日常生活、个人隐私。

最终,被告人高某犯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被告人樊某、于某、吴某、赵某等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获刑罚。

当下,互联网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助推,但也潜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,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,法院及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,从源头上阻击网络黑灰产业的发展。法官也提醒市民,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,不随意安装不明软件、点击不明网址链接,绿色上网、安全上网,不断提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。

(《零距离》记者/胡艳 通讯员/靖法轩 编辑/赵梦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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