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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,统一司法理念,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型检警关系,共同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,7月24日,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汪雁南以“侦查活动问题反馈及案例剖析”为主题,受邀为县公安局民警作专题授课。

授课中,汪雁南检察长紧紧围绕“侦查活动违法情况”“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”“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存在的问题”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”四个方面,结合近年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的案件在证据收集、认定标准上存在问题和瑕疵的案例,就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以及需要注意的程序性问题、法律审查常见问题与民警们进行了交流与探讨,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,从而减少不捕不诉和侦查活动违法情形,有效提高民警办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。

汪雁南检察长要求:一是提高政治意识,树立“小案件、大政治”思想,必须紧盯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需求,把每一起案件都放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办;二是提高责任意识,用心、用情、用力办案,案件的办理牵动着群众的冷暖安危,要通过履职办案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;三是树牢协作配合意识,做到心往一处想、劲往一处使,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》,切实提升办案质效;四是树牢“底线意识”,守住法律这根“底线”,坚持法治信仰,把严格执法办案的标尺立起来,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,防范执法风险;五是树牢“证据意识”,做到立得起、诉得出、判得下,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程序、实体、证据的标准和要求,规范证据收集、固定证据,不断提高侦查办案能力;六是树牢强化固定意识,做到重要的事情问三遍,坚决摒弃执法办案中简单马虎的陋习,对案件事实多重固定。

参加培训的民警对此次授课给予高度评价,认为授课内容紧贴执法办案实际,实务性强,为刑事案件侦查取证以及提高自身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益指导。

下一步,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,有效加强检警双方良性互动,促进双方在执法司法理念、程序规范、证据意识等方面凝聚共识,提高办案质效,共同推进法治宁洱建设。

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供稿

责任编辑:谭江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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